一
交易权限管理
(一)交易权限要求
交易所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共用交易编码,客户进行期权交易,应当具有交易所交易编码;不具有交易编码的,应当先通过所在期货公司申请交易编码。
根据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做市商开户比照特殊单位客户管理。做市商应当申请一个专用交易编码开展期权做市业务。
期权交易实行权限管理,客户期权交易权限由期货公司控制。期货公司端系统应该将该期货公司下所有交易编码的期权交易权限默认设置为“关闭”。客户进行期权交易应向期货公司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二
期权交易可使用的交易指令
交易所对期权合约提供限价指令、取消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限价指令可以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两种指令属性。
三
期权合约月份
铜期权合约月份与标的期货合约月份一致,即最近12个自然月。
铜期权合约到期日与最后交易日一致,最后交易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倒数第5个交易日,到期日是可以行权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四
合约挂牌与增挂
新上市期货合约挂牌当日,相应的期权合约也上市交易。期权合约上市交易后,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将根据其标的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格和下一日的涨跌停板幅度,按照期权合约行权价格间距的规定,增挂新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到期日前一交易日闭市后不再挂牌新行权价格的期权合约。
期权合约的行权价格应该覆盖铜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1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格≤4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500元/吨;40000元/吨<行权价格≤8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1000元/吨;行权价格>8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2000元/吨。
已上市的期权合约可持续交易至摘牌。期权合约及挂牌基准价可通过交易所网站及会员服务系统查询。结算数据包新增期权参数表,包括下一交易日新上市的期权合约和挂牌基准价。期货公司可根据系统情况,自行下载使用。
五
交易时间
期权交易时间与标的期货合约一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六
期权询价
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可以对所有期权合约进行询价。
铜期权询价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无需输入买卖方向和手数;
2.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
3.期权合约开盘集合竞价期间,不接受询价;
4.期权合约达到涨跌停板价格时,不接受询价;
5.期权合约报价价差(单位:元/吨)满足如下要求的委托时,不接受询价(P代表买入报价,S代表报价价差):
(1)P<500,S≤Max(P*14%,30)
(2)500≤P<1000,S≤Max(P*12%,70)
(3)1000≤P<3000,S≤Max(P*10%,120)
(4)3000≤P,S≤Max(P*8%,300)
期货公司应对客户进行有效管理,不接收客户的频繁询价或有合理报价时的询价。